積分本應是商家爭取客戶、留住消費者的一件“寶貝”,但復雜的積分規(guī)則、諸多的限制條件以及無處不在的文字游戲卻讓不少消費者對一張小小的積分卡“又愛又恨”。無論是商場百貨、品牌專柜還是電子商城,積分消費都悄悄變成了消費者與商家“斗法”的第一陣地。
幾位消費者為記者算了一筆賬,使用積分的情況下,大家比直接購買花的錢還要多。更有一些商家對于積分兌換干脆能躲就躲,甚至直接改變游戲規(guī)則了事。
積分還是雞肋
積分消費比直接買還貴
在商場以積分換現金來購買商品,不如直接買更劃算。曾有媒體對“消費者最喜歡的商場積分使用方式”做過調查,調查顯示最受寵的是“積分直接兌換現金或現金券”。但現在卻有不少消費者發(fā)現,用積分換的現金券越來越“雞肋”了,有時用了200元現金券后還不如直接花錢買便宜。
市民白小姐告訴記者,自己曾用崇文門新世界百貨積分兌換了100元現金券,“本想著是白給的,賺了個便宜,沒想到最后卻給浪費了”。她說,現金券的使用規(guī)則很復雜,超市、特價商品以及大部分有折扣的商品都不能用?,F金券可以參加滿200元減80元活動,但要用券購買打折商品就不能享受折扣。
白小姐給記者算了一筆賬,自己看上一雙原價598元的戶外靴,現金購買打5折,折后為299元。但如果使用現金券則不能用“100元現金券+199元”購買,而要換成“滿200減80”活動,減后為438元,用完100元現金券還要加338元現金,比直接購買還要多花39元。
在華宇時尚購物中心,“8倍積分”活動讓消費者大呼“極不厚道”。“在這項活動中,滿400元返32積分、滿800元返64積分,這是哪門子的8倍積分?”一位消費者表示不滿。
另據顧客劉小姐介紹,該商場推出“積分抵現金”后,她曾去買過一雙鞋。“那雙鞋原價698元,參加‘滿99減50’活動,減完348元,我以為加上我此前卡里返的32積分,只需要花316元挺便宜,但到了收銀臺人家卻說,用了那32積分后我需要交366元!”
劉小姐經過咨詢才知道,該商場的積分并不能直接當錢花,而是要在參加活動前“抵原價”?!暗衷瓋r后,總價就變成了666元,比原來要少減一個50元,自然我就要多付18元。用了積分比不用還貴,太忽悠人了?!?/p>
能拖就拖
專柜積分換禮品 一年沒到手
除了商場,不少專柜也都有自己的積分卡,而積分換禮也是品牌抓住顧客的重要手段。這種形式在化妝品中最為常見。但部分商場的積分換禮效率低得讓不少會員對品牌產生了負面印象。
家住西城區(qū)的李女士告訴記者,曾在去年1月在莊勝崇光百貨“優(yōu)色林”專柜用前一年的1000多積分兌換了一支護手霜,當時護手霜沒貨了,導購員稱4月就會陸續(xù)到貨,到貨后會短信通知她到專柜來領取護手霜。但直到去年4月底,李女士也沒有收到導購員的電話。等到“五一”假期時,李女士來到該專柜,導購員以“兌換品還沒到貨”為理由拒絕為李女士提供禮品。此后李女士又多次來到專柜詢問,均沒有拿到禮品,一直到今年初的時候,她突然發(fā)現莊勝崇光百貨的“優(yōu)色林”專柜已經撤柜。
隨后在2月,她聯系到“優(yōu)色林”專柜富卓店的導購員,得到的解釋為“員工的工作失誤”,富卓店導購員讓她留下了姓名、聯系方式、積分卡號、兌換產品等信息,并承諾立即處理,但直到記者發(fā)稿時,李女士告訴記者,自己仍未得到任何回應。
在幾家女性護膚網站上搜索后不難發(fā)現,與李女士有過類似遭遇的消費者不在少數。記者看到,一位“芙麗芳絲”專柜名為“gemalto”的會員對會員章程修改很氣憤。原來,“芙麗芳絲”在2010年7月修改了會員章程,取消了柜臺兌換的方式,需要會員在線兌換產品,不知情的會員撲了個空。“會員章程修改,你通知會員了嗎?積分從來就沒核對過。積分出現異議了,永遠少的都是消費者,但是我少給你線,你能給我產品嗎?”該會員在“芙麗芳絲”論壇中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