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的期待中完善程序——共和國的法律,在堅持程序、完善程序之中誕生,不斷將民主程序化提升到新階段
“程序是法律的心臟。”必須堅持和完善立法程序,才能制定符合人民期待的法律。共和國60余載的“鑄法之路”,就是一條堅持程序、完善程序的民主之路——
這是作為共和國臨時憲法的《共同綱領》的起草經過:
“初稿寫出以后,除各單位自己討論不計外,經過七次的反復的討論和修改,計由先后到達北平的政協(xié)代表五六百人分組討論兩次……籌備會常務委員會討論了兩次,廣泛地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見,然后將草案提交籌備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作了基本通過,現(xiàn)在提交政協(xié)全體會議討論……”
報道雖然簡明扼要,卻清晰傳遞出新中國創(chuàng)立者在創(chuàng)制法律時的那份慎重。
5年之后,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出臺更是走過了一個更為嚴謹?shù)臍v程——
1953年1月,成立憲法起草委員會,進行起草工作;
1954年3月起,憲法起草委員會對草案初稿進行周密的研究和討論,并組織各方面人士8000多人參加討論,至6月完成起草;
6月14日,公布憲法草案并在全民中討論;
隨后,憲法起草委員會根據(jù)全民意見對草案再度作了修改;
9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討論通過,提交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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