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小周末晚間六點半,臺北市饒河街夜市人聲鼎沸;警員簡廷穎走進(jìn)夜市對面的松山派出所,換上制服配槍,到值班臺簽到,展開12小時勤務(wù)。
晚上7至9點,勤區(qū)查察。簡廷穎簽巡邏箱前先到熱炒店外處理違規(guī)停車;舉發(fā)時無線電又通報另處違停;“市民熱線設(shè)立后,轉(zhuǎn)交案件10件有5件是違停,都由巡邏的負(fù)責(zé)?!眱尚r處理許多事,卻只簽了3個巡邏箱。
晚上9點至11點,銀樓巡簽。簡廷穎回派出所,搭配另名女警出巡。
晚上11點至凌晨1點,超商防搶。簡廷穎搭配另名警員巡了兩間超商后,接到通報到京華城處理安全帽被竊,又按表定時間在路邊攔檢可疑人車20分鐘;此時無線電傳來超商滋事,兩人飛車趕抵,叫醒一名醉漢。
凌晨1點至3點,守望勤務(wù)。站在京華城外的廣場兩小時。簡廷穎說,樓上有間夜店常因爭風(fēng)吃醋打架,每天都會排勤務(wù)防范。
凌晨3點至5點,回派出所備差。
凌晨5點至7點,坐值班臺。仍有民眾會上門報案遭竊,有時忙到連喝水時間都沒有。
早上7點,簡廷穎結(jié)束勤務(wù),回到家腦袋一時無法放空,拖了一小多時才睡去。五、六小時后起床,下午四點半回到派出所,迎接他的另一個12小時勤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