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本是一個神圣的職業(yè)--所謂"冕之王、替民請命"。
這幾年因為某些人的貪圖小利和水平低下,使記者這個名字在百姓心中大大地貶值了。特別是"記者"與"娛樂"聯(lián)姻之后,簡直就成了一個貶義詞了,居然和"狗仔"平起平坐。
"娛記到底是不是狗仔?"近日某電視臺拿此問題進行現(xiàn)場討論,請了一些所謂"名記"坐陣公堂。
娛記們說:我們不是狗仔,狗仔拍到了東西是要換錢的,我們則是給本報采訪,根本就是獨家……發(fā)此言小年輕果真是娛記水平,您給本報登出之后也是要換錢的--換發(fā)行費換廣告,換干糧錢,殊途同歸罷了。我看這個理由站不住。
假如娛記說:我們是尊重事實的,狗仔是撲風捉影的;我們是正當手段的,狗仔是不擇手段的……我看還比較靠譜�?上н@是鄙人之見,娛記們還未必有這樣的覺悟。
關(guān)鍵是,現(xiàn)在的娛記也未見得尊重事實。他們的"正當手段",不過是娛樂公司的"新聞發(fā)布會",一個信封、一份通告(應(yīng)為"通稿")就搞定了。順便還能賺一頓豐盛的自助餐或咖啡小點。誰說娛記不好當?這樣的娛記豈不神仙的日子?
但是事情到此只是其一,個個媒體都去登通稿,報紙的娛樂版豈不沒人看了?于是總編輯命令娛記們?nèi)ネ诰?獨家"。
這就難了!思想上、公益事業(yè)上、藝術(shù)上挖點東西需要一定的造詣,娛樂明星們也根本不想這些事情�,F(xiàn)在國家藝術(shù)事業(yè)方面的報道不叫娛樂,叫"文化"。娛樂仿佛根本就上不了大雅之堂。于是娛記們只能去挖"八卦"和"小道"了。這樣,"娛記"和"狗仔"自然坐在了一條船上。
那么你說娛記到底是不是狗仔?如果娛記都成了狗仔是不得已還是自覺自愿?這種結(jié)果怨讀者還是怨領(lǐng)導還是怨娛記本身?問題說到這才真正有點深奧……
作者:依相福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