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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勤工作了一輩子,按說退休后應該可以享清福了,可是馬姐還有操不完的心——小兒子馬磊還在上學,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盼到他成家立業(yè)。法院有年輕干警跟馬姐閑聊:“當時要是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現(xiàn)在就輕松了?!瘪R姐只是微微一笑,也不辯駁。新同志不知道的是,馬磊其實并非馬姐親生,而是她收養(yǎng)的孩子。
這個故事,要從二十多年前說起。一天下午,一名婦女帶著兩個男孩來到房山法院,稱孩子們的父親被關押了,她自己無力撫養(yǎng),要求法院予以解決。經了解,孩子們的父親涉嫌盜竊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案件正在刑庭進行審理。立案庭接待她的法官勸其先等待判決結果,眼看天色越來越晚,該婦女不僅沒有聽取的意思,反而趁法官不備,將孩子們遺棄在了法院。兩個孩子都很年幼,大的不過五六歲,在辦公室默默玩耍,小的尚在襁褓之中,不時發(fā)出哭鬧聲,全然不清楚母親已經不要他們了。幾名未婚女干警看孩子可憐,就把他們帶回了法院宿舍。大一點的孩子已經懂事了,吃過東西玩累了就呼呼大睡,小嬰兒則幾乎鬧得她們人仰馬翻。那時候物資并不豐富,她們好不容易買回來點奶粉餅干,孩子又不吃,怎么都哄不好,哭了整整一夜。
當時馬姐還是年輕的馬志敏法官,在刑事審判庭工作。不過,她并不是該盜竊案件的承辦法官,是第二天書記員付軍把孩子抱到她面前才知道這件事情。那時候孩子已經哭得沒力氣了,又紅又皺的小臉上還掛著淚痕,令馬志敏揪心不已。也許是本能促使他往有母親氣息的懷抱里靠近,也許是懵懂中明白命運之手有新的安排,那孩子倒也聽她的話,不吵不鬧地喝了點牛奶后在她懷里睡著了。但是,由法官暫時撫養(yǎng)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孩子們還是應當在家庭中成長,馬志敏和同事們在繁忙的工作之外,踏上了替孩子們尋親的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