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時才得知10年前已被衡水中院判了離婚
“如果我這個案子就這么下定論了,今后誰的婚姻還有保障?”因認為夫妻感情已盡,胡潤富豪榜某上榜富豪的妻子宋女士向海淀法院起訴丈夫,要求離婚。丈夫竟拿出了一紙十年前的判決證明二人早就離婚了,而宋女士自稱對此全然不知。本報記者獨家采訪,探究億萬富豪之妻“被離婚”之謎。
起訴離婚才知已“離婚”十年
雖然身為億萬富豪的妻子,但宋女士的這個身份除了最親近的人之外,鮮有人知道,她也不愿讓人知道。在宋女士看來,這個身份沒有給她帶來多少享受,反而是難言的痛苦。
在維持了22年的婚姻之后,宋女士選擇離婚。去年9月,宋女士的離婚案在北京海淀法院進行庭前調(diào)解。身份顯赫的丈夫沒有露面,他的代理律師提出管轄異議,認為此案應在河北當?shù)胤ㄔ簩徖怼?/p>
令宋女士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的是,除了提出管轄異議,對方還拿出了一份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01年作出的生效判決書,判決中赫然寫著法院已經(jīng)判決雙方離婚,夫妻二人房產(chǎn)中的1套住房歸女方所有。也就是說,早在十年前,夫妻二人就已經(jīng)結(jié)束婚姻了,而宋女士對此竟全然不知,還上法院起訴呢。
“我當時就蒙了,腦子一片空白。”宋女士告訴記者,她不敢相信,離婚這么大的事情,怎么她自己竟不知道。
記者在判決書中看到,宋女士的丈夫表示,他常年在外做生意,工作繁忙很少回家。夫妻之間難免有誤會,感情轉(zhuǎn)淡。
宋女士稱自己“被離婚”,是因為她根本沒有到庭應訴,起訴書副本和開庭傳票,甚至連判決書都是以公告形式送達的,自始至終,她連影兒都不知道。
我國民訴法規(guī)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公告送達。公告送達應該是窮盡了其他送達方式之后,為了保護當事人的訴權最后采用的一種方式。難道宋女士在2001年人間蒸發(f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