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涉案大貨車載貨時通常都嚴(yán)重超載(翻拍)
此前,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時建鋒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購買武警部隊士兵證、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并購買兩副號碼為WJ19-30056、WJ19-30055的假軍用車牌照,懸掛到自己購買的兩輛自卸貨車上,雇傭他人駕駛車輛,通行鄭石高速公路運送沙石,累計騙免通行費368萬多元。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以詐騙罪判處時建鋒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罰金200萬元,追繳時建鋒違法所得一切財物。
案件審理中,時建鋒沒有聘請辯護(hù)律師。此案判決后,時建鋒曾表示服判,沒有上訴。
來源:新華網(wǎng) 編輯:段若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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