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關于政治體制改革
經濟體制改革的展開和深入,對政治體制改革提出了愈益緊迫的要求。發(fā)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過程,應該是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過程。不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不可能最終取得成功。黨中央認為,把政治體制改革提上全黨日程的時機已經成熟。鄧小平同志一九八○年八月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所作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講話,是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指導性文件。
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的目的,都是為了在黨的領導下和社會主義制度下更好地發(fā)展社會生產力,充分發(fā)揮社會主義的優(yōu)越性。也就是說,我們最終要在經濟上趕上發(fā)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創(chuàng)造比這些國家更高更切實的民主,并且造就比這些國家更多更優(yōu)秀的人才。要用這些要求來檢驗改革的成效。
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但在具體的領導制度、組織形式和工作方式上,存在著一些重大缺陷,主要表現為權力過分集,官僚主義嚴重,封建主義影響遠未肅清。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興利除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改革的長遠目標,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備、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這是需要長期努力才能實現的。
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同發(fā)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一樣,是一個逐步積累的漸進過程。我們的現代化建設面臨著復雜的社會矛盾,需要安定的社會政治環(huán)境,決不能搞破壞國家法制和社會安定的“大民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辦事,是我們的特點和優(yōu)勢,決不能丟掉這些特點和優(yōu)勢,照搬西方的“三權分立”和多黨輪流執(zhí)政。政治體制的改革,必須逐步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努力克服官僚主義現象和封建主義影響,促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內對外開放。改革的近期目標,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強活力和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領導體制。各項改革措施,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從解決業(yè)已成熟的問題著手。
(一)實行黨政分開
中國共產黨是我國社會主義事業(yè)的領導核心。在新的形勢下,只有改善黨的領導制度、領導方式和領導作風,才能加強黨的領導作用。近幾年來,我們在改善黨的領導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長期形成的黨政不分、以黨代政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不解決,黨的領導無法真正加強,其他改革措施也難以順利實施。因此,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首先是黨政分開。
黨政分開即黨政職能分開。黨領導人民制定了憲法和法律,黨應當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黨領導人民建立了國家政權、群眾團體和各種經濟文化組織,黨應當保證政權組織充分發(fā)揮職能,應當充分尊重而不是包辦群眾團體以及企事業(yè)單位的工作。黨的領導是政治領導,即政治原則、政治方向、重大決策的領導和向國家政權機關推薦重要干部。黨對國家事務實行政治領導的主要方式是:使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變成國家意志,通過黨組織的活動和黨員的模范作用帶動廣大人民群眾,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和國家政權機關的性質不同,職能不同,組織形式和工作方式不同。應當改革黨的領導制度,劃清黨組織和國家政權的職能,理順黨組織與人民代表大會、政府、司法機關、群眾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各種社會組織之間的關系,做到各司其職,并且逐步走向制度化。
中央、地方、基層的情況不同,實行黨政分開的具體方式也應有所不同。黨中央應就內政、外交、經濟、國防等各個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決策,推薦人員出任最高國家政權機關領導職務,對各方面工作實行政治領導。省、市、縣地方黨委,應在執(zhí)行中央路線和保證全國政令統(tǒng)一的前提下,對本地區(qū)的工作實行政治領導。它們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zhí)行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保證國務院和上級政府指示在本地區(qū)的實施;對地方性的重大問題提出決策;向地方政權機關推薦重要干部;協(xié)調本地區(qū)各種組織的活動。它們與同級地方政權機關的關系,應在實踐中探索,逐步形成規(guī)范和制度。鄉(xiāng)、鎮(zhèn)一級的黨政分開,可以在縣一級關系理順后再解決。企業(yè)黨組織的作用是保證監(jiān)督,不再對本單位實行“一元化”領導,而應支持廠長、經理負起全面領導責任。事業(yè)單位中的黨組織,也要隨著行政首長負責制的推行,逐步轉變?yōu)槠鸨WC監(jiān)督作用。
為了適應黨的領導方式和活動方式的轉變,必須調整黨的組織形式和工作機構。今后,各級黨委不再設立不在政府任職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專職書記、常委。黨委辦事機構要少而精,與政府機構重疊對口的部門應當撤銷,它們現在管理的行政事務應轉由政府有關部門管理。政府各部門現有的黨組各自向批準它成立的黨委負責,不利于政府工作的統(tǒng)一和效能,要逐步撤銷。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不處理法紀和政紀案件,應當集中力量管好黨紀,協(xié)助黨委管好黨風?,F在由上級行政部門黨組織垂直領導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黨組織,要逐步改由所在地方黨委領導。
從黨政不分到黨政分開,是我們黨的領導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必須指出,黨政不分實際上降低了黨的領導地位,削弱了黨的領導作用,黨政分開才能更好地實現黨的領導作用,提高黨的領導水平;黨政不分使黨顧不上抓自身的建設,黨政分開才能保證做到“黨要管黨”;黨政不分使黨處于行政工作第一線,容易成為矛盾的一個方面甚至處在矛盾的焦點上,黨政分開才能使黨駕馭矛盾,總攬全局,真正發(fā)揮協(xié)調各方的作用;黨政不分使黨處在直接執(zhí)行者的地位,黨政分開才能使黨組織較好地行使監(jiān)督職能,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官僚主義。全黨同志都應該自覺地、積極地、高高興興地投入這場改革,實現這一歷史性的轉變。
(二)進一步下放權力。
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不僅表現為行政、經濟、文化組織和群眾團體的權力過分集中于黨委領導機關,還表現為基層的權力過分集中于上級領導機關。一方面,領導機關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陷于事務主義而不能自拔;另一方面,基層缺乏自主權,人民群眾的積極性難以充分調動??朔@一弊端的有效途徑是下放權力,這一點已為農村改革所證明,應當在其他方面進一步實行。
凡是適宜于下面辦的事情,都應由下面決定和執(zhí)行,這是一個總的原則。在中央和地方的關系上,要在保證全國政令統(tǒng)一的前提下,逐步劃清中央和地方的職責,做到地方的事情地方管,中央的責任是提出大政方針和進行監(jiān)督。在政府同企事業(yè)單位的關系上,要按照自主經營、自主管理的原則,將經營管理權下放到企事業(yè)單位,逐步做到各單位的事情由各單位自已管,政府的責任是按照法規(guī)政策為企業(yè)服務并進行監(jiān)督。在黨和政府同群眾組織的關系上,要充分發(fā)揮群眾團體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作用,逐步做到群眾的事情由群眾自己依法去辦。地方、部門和單位,都要樹立全局觀念,嚴格依照法規(guī)和政策辦事。為了使企業(yè)具有充分活力,為了更好地發(fā)揮城市在發(fā)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中的作用,下放權力必須以擴大中心城市和企事業(yè)單位的權力為重點。凡是規(guī)定下放到城市和企事業(yè)的權力,各中間層次一律不得截留。這是打破條塊分割的重要措施。
下放權力涉及到許多規(guī)章制度的改革,各級各部門都要結合轉變職能和改革機構,進行調查研究,認真聽取基層的意見,逐項做出具體規(guī)定。
(三)改革政府工作機構。
官僚主義現象在我們黨和國家的政治生活中依然嚴重地存在著。由于經濟的、文化的和社會歷史的原因,我們同官僚主義的斗爭,將是長期的。實行黨政分開,進一步下放權力,發(fā)揚社會主義民主,都將有利于克服官僚主義。應該看到,政府機構龐大臃腫,層次過多,職責不清,互相扯皮,也是形成官僚主義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須下決心對政府工作機構自上而下地進行改革。建議國務院立即著手制定改革中央政府機構的方案,提請七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審查批準后付諸實施。
為了避免重走過去“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老路,這次機構改革必須抓住轉變職能這個關鍵。要按照經濟體制改革和政企分開的要求,合并裁減專業(yè)管理部門和綜合部門內部的專業(yè)機構,使政府對企業(yè)由直接管理為主轉變到間接管理為主。要從機構配置的科學性和整體性出發(fā),適當加強決策咨詢和調節(jié)、監(jiān)督、審計、信息部門,轉變綜合部門的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對宏觀經濟活動的調節(jié)控制能力。要貫徹精簡、統(tǒng)一、效能的原則,清理整頓所有行政性公司和近幾年升格的機構,撤銷因人設事的機構,裁減人浮于事部門的人員。